矿山名称
洛阳黄河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宜阳矿
许可证号
C4103002010127120101933
开采主矿种
石灰岩
适用期止
2029年09月01日
申请人
洛阳黄河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方案类型
新编
发证机关
洛阳市
评审日期
评审意见
矿区面积1.1327平方公里,开采矿种:石灰岩,探明储量1084.76万吨,开采储量975.76万吨,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规模:300万吨/年,开采回采率97%,选矿回收率:0%,综合利用率100%,服务年限3.35年。
生态修复评估区面积1.4246平方公里,评估级别一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46.7121公顷,土地复垦责任范围面积46.7121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方案适用期限2021年10月--2029年9月,服务年限2021年10月--2029年9月。矿山共损毁面积46.7121hm2,其中已损毁面积39.6228hm2,拟损毁面积22.4585hm2,重复损毁面积15.6392hm2。其中复垦为有林地36.0270hm2,其他林地10.6851hm2,复垦率为100%。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总投资727.57万元;土地复垦静态投资1401.62万元,复垦单位面积静态投资20003.71元/亩;动态投资1619.91万元,复垦单位面积动态投资23119.11元/亩。
经专家评审,《方案》符合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的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
备注:因河南省矿业权管理系统存在系统性问题,《洛阳黄河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宜阳矿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评审单位错误地显示为:矿业权管理科。根据《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洛阳市绿色能源资源发展服务中心转发<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申请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洛自然资【2021】255号)“市级登记采矿权《方案》评审,由洛阳市绿色能源资源发展服务中心承担。”的规定精神,《洛阳黄河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宜阳矿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评审单位为:洛阳市绿色能源资源发展服务中心。特此说明。
评审单位
洛阳市自然资源局
评审专家
许传鸿、吕志涛、张先哲、张英、汪江河、候恩慧、张聪燕
公示结果
通过
方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