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名称
栾川县金鼎矿业有限公司秋水沟矿区铅钼矿
许可证号
C4100002013093210135515
开采主矿种
铅矿
适用期止
2026年10月31日
申请人
栾川县金鼎矿业有限公司
方案类型
新编
发证机关
河南省
评审日期
评审意见
矿区面积3.0606平方公里,开采主矿种铅矿、钼矿,累计查明铅锌矿资源储量矿石量190.93万吨(铅金属量50739.58吨,锌金属量47415.86吨,伴生钼金属量652.71吨);设计可采储量矿石量78.54万吨(铅金属量21113.12吨,锌金属量19472.021吨,伴生钼金属量314.19吨),开采方式露天+地下,开采规模8万吨/年,开采回采率94%,选矿回收率Pb:87%,Zn:85%,Mo:80%,综合利用率78.96%,服务年限12.9年(含2年基建期)。
生态修复评估区面积3.1373平方公里,评估级别一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0.4621平方公里,土地复垦责任面积0.4621平方公里,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0335平方公里(其中已压占基本农田面积0.2090hm2,预测塌陷基本农田面积3.1363hm2)。根据栾川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情况说明,本方案中涉及已占压基本农田的土地在三调数据库中查询已无基本农田。方案适用期限2021年11月--2026年10月,服务年限2021年11月--2039年10月。矿山共损毁土地46.2097hm2,其中已损毁土地面积4.1192hm2,拟损毁土地42.9236hm2,重复损毁0.8331hm2。复垦旱地3.9265hm2、有林地40.2537hm2、其他林地0.3916hm2、农村道路1.6379hm2。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静态投资570.11万元,动态总投资估算费用为963.45万元;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投资为446.73万元,复垦单位面积静态投资6445元/亩;土地复垦工程动态投资为826.44万元,复垦单位面积动态投资11923元/亩。
经专家评审,《方案》符合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的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
评审单位
河南省自然资源科学研究院
评审专家
贾建民(主审) 叶剑洪 王继华 李清富 周长勇 马士锋
公示结果
通过
方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