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名称
罗山县鑫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城金矿
许可证号
C4115212009126130044828
开采主矿种
金矿
适用期止
2026年12月31日
申请人
罗山县鑫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方案类型
新编
发证机关
河南省
评审日期
评审意见
矿区面积0.81平方公里,开采主矿种金矿,查明资源量矿石量137.8403万吨,金金属量5629千克,伴生银金属量14057千克,设计开采矿石量105.3289万吨,金金属量4240千克,伴生银金属量7591千克,开采方式地下开采,开采规模9万吨 / 年,开采回采率90%,选矿回收率86.76%,综合利用率78.08%,服务年限12.7年。
生态修复评估区面积81.2642hm2,评估级别一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81.2642hm2,土地复垦责任面积14.6413hm2,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方案适用期限2022年1月--2026年12月,服务年限2022年1月--2041年12月。矿山共损毁土地14.6413hm2,其中已损毁土地面积2.4108hm2,拟损毁土地面积14.3755hm2,重复损毁土地2.145hm2。复垦水田0.9384hm2、旱地0.8879hm2、有林地11.1179hm2、其他草地1.2682hm2、农村道路0.0640hm2、村庄0.3649hm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工程总投资170.82万元;土地复垦静态总投资173.14万元,复垦单位面积静态投资7883.68元 / 亩;动态总投资290.07万元,复垦单位面积动态投资13207.69元 / 亩。
专家组建议:根据矿体赋存特征,结合本次开拓工程的布置标高,建议换发采矿证时,将上部开采标高变更为184m。
经专家评审,《方案》符合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的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
评审单位
河南自然博物馆
评审专家
贾建民 吴会军 张旭 黄现明 梁坤祥 葛利玲 马惠
公示结果
通过
方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