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评审结果 20230168 号公告

矿山名称
卢氏县地质勘查研究所卢氏县黄家湾矿区正长细晶岩(含钾岩石)
许可证号
C4112002020056110149962
开采主矿种
含钾岩石
适用期止
2028年09月01日
申请人
卢氏县地质勘查研究所
方案类型
新编
发证机关
三门峡市
评审日期
评审意见
本方案矿区范围面积0.8612km2。开采标高+897m—+605m。设计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矿种为含钾岩石。截止2022年底,矿区累计查明资源量矿石量1264.4万吨,保有资源量矿石量1264.4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973.8万吨,推断资源量290.6万吨。本次设计利用储量矿石量248.48万吨,可采储量矿石量218.66万吨,开采回采率为88%。矿山开采规模12.0万吨/年,开采回采率取88%,矿山设计生产服务年限20.2年(不含基建期1.6年)。 《方案》生态修复部分:矿区生态修复评估区面积93.28hm2,评估级别为一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15.7636hm2,土地复垦责任面积15.7636hm2,复垦区涉及基本农田0。矿山开采共计损毁土地面积15.7636hm2,其中已损毁土地面积0hm2,拟损毁土地面积15.7636hm2。复垦旱地面积7.4684hm2,复垦乔木林地面积5.1215hm2,复垦其他林地面积3.1737hm2。本方案适用期限5年,适用期2023年10月—2028年9月;服务年限27年,服务期2023年10月—2050年9月。估算本项目生态修复费用静态总投资933.47万元,动态总投资2713.17万元。其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静态总投资704.62万元,动态总投资2131.14万元;土地复垦静态总投资228.85万元,动态总投资582.03万元。 经专家组评审,《方案》符合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的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
评审单位
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评审专家
组长:樊成钢 组员:叶剑洪 荣富强 樊 雷 詹 怡
公示结果
通过
方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