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评审结果 20240020 号公告

矿山名称
南阳市独山玉矿有限公司独山玉矿
许可证号
C4113002010127120097418
开采主矿种
玉石
适用期止
2028年12月31日
申请人
南阳市独山玉矿有限公司
方案类型
新编
发证机关
南阳市
评审日期
评审意见
一、《方案》开发利用部分: 矿区面积1.7071 km2,开采深度由+265m至+25m标高,扣除范围区深度+141m至+123.4m。开采矿种为玉石。截至2013年9月9日矿区内查明5个矿体,查明资源量(111b)+(122b)+(333)玉石资源量32846t,其中动用(111b)玉石资源量18692t;保有(122b)+(333)玉石资源量14154t,其中(122b)玉石资源量2096t,(333)玉石资源量12058t。根据南阳市卧龙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南阳市独山玉矿有限公司独山玉矿2022年末保有资源量数据更正确认单》,截至2022年末南阳独山玉矿保有控制+推断玉石资源量为13306.9t,其中控制玉石资源量2096t,推断玉石资源量11210.9t。5个矿体全部开发利用,设计利用储量玉石量8822.54t,可采储量玉石量8381.41t,损失储量玉石量441.13t。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100吨/年,开采回采率95%,不涉及选矿,综合利用率100%,矿山设计服务年限88.2年。 二、《方案》生态修复部分: 评估区面积178.61 hm2,矿区范围内170.71 hm2,矿区范围外7.90hm2,评估级别一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4.795hm2,土地复垦责任面积4.795hm2,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方案适用期限2024年01月-2028年12月,服务年限2024年01月-2116年12月。矿山共损毁土地4.795 hm2,其中已损毁土地面积2.36hm2,拟损毁土地面积2.435hm2。复垦乔木林地4.699hm2,农村道路0.096hm2。生态修复动态总投资517.36万元,静态总投资124.65万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工程静态总投资69.70万元,动态总投资263.90万元。土地复垦静态总投资54.95万元,复垦单位面积静态投资7640元/亩;动态总投资253.45万元,复垦单位面积动态投资35239元/亩。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由于2022年储量年报基础数据错误,南阳市独山玉矿有限公司对独山玉矿2022年动检保有资源量数据予以更正,南阳市卧龙区自然资源局对此进行了确认。依据确认后的2022年末矿山保有玉石资源量,编制单位对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编制。建议矿业权人按确认后的数据编制新的储量年报。 2、由于矿区内水厂项目撤消,释放了k1-2矿体的保有资源量玉石量2155t,本次方案对k1-2矿体进行了设计利用。矿山新增设计利用储量玉石量1293.00t,新增可采储量玉石量2836.26t。建议采矿权人按有关规定履行采矿权权益金的处置手续。 3、由于东采区PD143平硐、PD161平硐、3#盲斜井部分井巷工程位于矿区范围之外,本次方案对该部分界外工程进行了重新调整,重新调整设计的工程均在矿界之内。建议采矿权人严格按采矿许可证划定的矿区范围进行开采,不得越界开采。 四、评审结论: 经专家评审,《方案》符合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的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
评审单位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评审专家
王军 贾建民 司百堂 王春晖 杨士辉 吴荣涛 尹洪岩
公示结果
通过
方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