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名称
洛阳锦桥矿业有限公司洛宁县李子沟金矿
许可证号
C4100002010074210070668
开采主矿种
金矿
适用期止
2029年03月29日
申请人
洛阳锦桥矿业有限公司
方案类型
采矿证延续
发证机关
河南省
评审日期
2024年03月26日
评审意见
矿区面积9.923平方公里,开采主矿种金矿(其他开采矿种银),累计查明资源量26.57万吨(金属量607kg),保有资源量中,探明资源量0万吨(金属量0kg),控制资源量5.97万吨(金属量145kg),推断资源量20.60万吨(金属量462kg)(见方案P29、P48、P208),本次设计可采储量17.92万吨(金属量414.2kg),开采方式地下开采,开采规模3万吨/年,矿山设计服务年限7.6年,设计损失量1.43万吨(或设计损失率8%),采区回采率92%,选矿回收率97.92%,综合利用率90.09%。开采标高+885米-+550米。
生态修复评估区面积9.923平方公里,评估级别二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0.122平方公里,土地复垦责任面积0.122平方公里,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平方公里。方案适用年限2024年4月--2029年3月, 方案服务年限2024年4月--2035年10月。矿山共损毁土地12.2hm2,其中已损毁土地面积0.3hm2,拟损毁土地面积11.9hm2,无重复损毁土地。复垦旱地1.27hm2、乔木林地10.45hm2,农村道路0.48hm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工程总投资167.621万元,动态总投资188.792万元;土地复垦静态总投资53.462万元,复垦单位面积静态投资2921.41元/亩;动态总投资69.18万元,复垦单位面积动态投资3780.35元/亩。
经专家评审,《方案》符合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的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评审通过。
评审单位
河南省自然资源监测和国土整治院
评审专家
孙金水、司百堂、叶剑洪、贺传阅、刘明钦
公示结果
通过
方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