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名称
嵩县庙岭金矿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
C4100002012024110122613
开采主矿种
金矿
适用期止
2029年06月30日
申请人
嵩县庙岭金矿有限公司
方案类型
延续采矿许可证并扩大采深
发证机关
河南省
评审日期
2024年06月11日
评审意见
矿区面积19.7167平方公里,开采主矿种:金矿,伴生矿产:银、铅、锌、硫。根据《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河南省嵩县庙岭金矿庙岭矿区金矿生产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复函》(洛自然资储备字【2024】7号)和《<河南省嵩县庙岭金矿庙岭矿区金矿生产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洛储评字【2024】004号)》,全区累计查明资源量金矿石量596.6万吨,金金属量16710千克;保有资源量金矿石量285.1万吨,金金属量7101千克,其中:探明资源量金矿石量56.7万吨,金金属量1736千克;控制资源量金矿石量107.4万吨,金金属量2351千克;推断资源量金矿石量121.0万吨,金金属量3014千克。另外,全区估算伴生银推断资源量矿石量176.7万吨,Ag金属量25吨;伴生铅推断资源量矿石量36.6万吨,铅金属量81吨;伴生锌推断资源量矿石量51.2万吨,锌金属量206吨;伴生硫推断资源量矿石量35.3万吨,硫元素量839吨。本次设计可采储量为金矿矿石量216.7万吨,金金属量5393千克;伴生银矿矿石量97.5万吨,银金属量14吨;伴生铅矿矿石量20.1万吨,铅金属量45吨;伴生锌矿矿石量28.3万吨,锌金属量114吨;伴生硫矿矿石量19.5万吨,硫元素量463吨。开采方式采用地下开采,开采规模21.6万吨/年,矿山设计服务年限13.1年(含基建期2.0年)。设计损失储量金矿矿石量18.8万吨,金金属量469千克;伴生银矿矿石量8.5万吨,银金属量1吨;伴生铅矿矿石量1.8万吨,铅金属量4吨;伴生锌矿矿石量2.5万吨,锌金属量10吨;伴生硫矿矿石量1.7万吨,硫元素量60吨。采区回采率92%,选矿回收率89%,综合利用率82%,开采标高700米至60米。
生态修复评估区面积19.8028平方公里,评估级别一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19.8028平方公里,复垦区面积111.94 hm2,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面积2.41hm2。方案适用期限自2024年7月至2029年6月,服务期限自2024年7月至2041年8月。矿山共损毁土地面积111.94hm2,其中已损毁土地41.01hm2,拟损毁土地103.64hm2,重复损毁32.71hm2。复垦旱地3.93hm2、乔木林地53.01hm2、灌木林地10.80hm2、其他林地5.39hm2、其他草地3.63hm2、采矿用地25.08hm2、农村宅基地0.11hm2、文化设施用地0.15hm2、农村道路5.52hm2、河流水面3.51hm2、坑塘水面0.76hm2、设施农用地0.05hm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静态总投资258.83万元,动态总投资362.76万元;土地复垦静态总投资674.32万元,复垦单位面积静态投资4337.57元/亩,动态总投资费用1228.03万元,复垦单位面积动态投资7899.35元/亩。
经专家评审,《方案》符合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的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
评审单位
河南省国土空间调查规划院
评审专家
彭建谋(主审)王军 常云真 商真平 潘建林 郝仕龙 周长勇
公示结果
通过
方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