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评审结果 20240197 号公告

矿山名称
三门峡锦鸿商贸有限公司卢氏县石咀矿区安山岩石料矿(建筑用安山岩)
许可证号
C4112002012047130124618
开采主矿种
建筑用安山岩
适用期止
2029年09月30日
申请人
三门峡锦鸿商贸有限公司
方案类型
采矿证延续
发证机关
三门峡市
评审日期
2024年10月01日
评审意见
《方案》开发利用部分:矿区面积0.1723km2,开采标高为+950m—+835m。设计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矿种为建筑用安山岩。截止2023年年底,矿区范围内累计查明矿石量170.10×104m3(442.26×104t),累计动用矿石量2.16×104m3(5.62×104t).保有矿石量资源量167.94×104m3(436.64×104t)(均为控制资源量),其中:边坡占压控制资源量12.12×104m3(31.53×104t),可开发利用控制资源量155.82×104m3(405.11×104t)。本方案设计利用资源量155.82×104m3(405.11×104t)。矿山开采规模20×104 m3 /年(52万吨/年),开采损失率2%,贫化率0%。矿山设计生产服务年限8.0年(含基建期1.1年)。 《方案》生态修复部分:矿区生态修复评估区面积22.30hm2,评估级别为一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22.30hm2,土地复垦责任面积10.07hm2,复垦区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该方案矿山开采共计损毁土地面积10.07hm2,其中已损毁土地面积2.16hm2,拟损毁土地面积9.50hm2,重复损毁土地面积1.59hm2。复垦果园面积6.73hm2,复垦其他林地面积3.25hm2,复垦内陆滩涂用地面积0.09hm2,本方案适用期限5年,适用期限2024年10月—2029年9月;方案服务年限2024年10月—2036年9月。估算本项目生态修复费用静态总投资384.99万元,动态总投资535.55万元。其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静态总投资87.44万元,动态总投资108.84万元;土地复垦静态投资297.55万元,动态投资426.71万元。 经专家组评审,《方案》符合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的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
评审单位
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评审专家
孙金水 贾建民 李进化 田东升 荣富强 李鸣慧 任灵芝
公示结果
通过
方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