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名称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汝州市鳌头铝土矿
许可证号
C4100002010033120059487
开采主矿种
铝土矿
适用期止
2029年08月31日
申请人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方案类型
基本农田调出,压覆资源重新利用。
发证机关
河南省
评审日期
2024年10月31日
评审意见
矿区面积2.6277平方公里,开采主矿种铝土矿、其他矿种硬质粘土矿,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河南省汝州市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汝州市鳌头铝土矿生产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复函》(豫国土资储备字【2015】11号)、《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汝州市鳌头铝土矿2022年储量年度报告》及2023年零动用承诺书,累计查明资源量196.33万吨;保有资源量110.60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1.55万吨、控制资源量33.83万吨、推断资源量75.22万吨;本次设计可采储量43.49万吨。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规模15万吨/年,矿山设计服务年限4.0年(含基建期0.8年),设计损失量2.29万吨(或设计损失率5%),采区回采率95%,选矿回收率100%,综合利用率95%,开采标高525-279米。
生态修复评估区面积2.6277平方公里,评估级别二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0.0023平方公里,土地复垦责任面0.0023平方公里,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平方公里。方案适用期限2024年9月-2029年8月,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期限2024年9月-2032年8月。矿山共损毁土地22.5666hm2,其中已损毁土地面积2.9186hm2,拟损毁土地面积22.5666hm2,重复损毁土地2.9186hm2。复垦旱地11.8263hm2、乔木林地1.8023hm2,灌木林地7.2095hm2,农村道路1.7305hm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工程总投资506.28万元;土地复垦静态总投资723.26万元,复垦单位面积静态投资21366.68元/亩;动态总投资846.86万元,复垦单位面积动态投资25018.39元/亩。
经专家评审,《方案》符合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的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
评审单位
河南省国土空间调查规划院
评审专家
王军、李靖辉、郝深志、焦红军、苏之会
公示结果
通过
方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