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评审结果 20250025 号公告

矿山名称
卢氏县隆基矿业有限公司里墁坪长石矿
许可证号
C4112242010077130071266
开采主矿种
长石
适用期止
2029年12月31日
申请人
卢氏县隆基矿业有限公司
方案类型
延续采矿证
发证机关
三门峡市
评审日期
2024年12月04日
评审意见
2024年12月4日,三门峡市矿业发展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名单见评审专家)对《卢氏县隆基矿业有限公司里墁坪长石矿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评审,经编制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和专家意见修改后,矿业发展中心形成意见如下: 《方案》开发利用部分:拟申请采矿许可证矿区面积7.3403km2,开采标高为+1004m—+635m(原采矿许可证开采标高+1260m—+700m)。设计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矿种为长石,综合回收利用石英。截止2023年12月31日,矿区内累计查明资源量矿石量297.7万吨,其中动用资源量矿石量3.3万吨,保有资源量矿石量294.4万吨。在保有资源量中控制资源量矿石量152.2万吨,推断资源量为142.2万吨。本方案设计利用储量225.5万吨,可采储量202.95万吨。矿山设计开采规模15万吨/年,开采回采率为90%,损失率10%,贫化率10%,矿山设计生产服务年限17年(含基建期2.0年)。 《方案》生态修复部分:矿区生态修复评估区面积741.3964 hm2,评估级别为一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20.0166hm2,土地复垦责任面积20.0166hm2,复垦区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0.0116hm2(预测塌陷区)。矿山开采共计损毁土地面积20.0166hm2,其中已损毁土地面积0hm2,拟损毁土地面积20.0496hm2,重复损毁土地面积0.0330hm2(预测道路损毁与塌陷损毁面积重叠),方案设计复垦旱地面积0.0116hm2,复垦乔木林地面积18.4256hm2,复垦其他草地面积0.1056hm2,复垦农村宅基地0.1369hm2,复垦农村道路1.3369hm2。本方案适用期限5年,适用期2025年1月—2029年12月;方案服务年限2025年1月—2047年12月。 估算本项目生态修复费用静态总投资520.84万元,动态总投资1102.10万元。其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静态投资229.48万元,动态投资为453.93万元;土地复垦静态投资291.36万元,动态投资648.17万元。 经专家组评审,《方案》符合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的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
评审单位
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评审专家
樊成钢 贾建民 叶剑洪 齐登红 王 卓 孔令锋 段 豫
公示结果
通过
方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