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评审结果 20250067 号公告

矿山名称
淇县恒源矿业有限公司淇县田沟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许可证号
C4106222020047100149840
开采主矿种
建筑石料用灰岩
适用期止
2029年12月31日
申请人
淇县恒源矿业有限公司
方案类型
原三合一方案到期,重新修编
发证机关
鹤壁市
评审日期
2025年02月20日
评审意见
矿区面积1.1569平方公里,开采主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其他开采矿种无),根据《<河南省淇县恒源矿业有限公司淇县田沟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产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豫储评(地)字〔2023〕12号)、《淇县恒源矿业有限公司淇县田沟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2024年度矿山储量年度报告》及备案表,累计查明矿石量8703.2×104m3(23585.6×104t);保有资源量8677.2×104m3(23515.1×104t),其中探明资源量4198.7×104m3(11378.4×104t),控制资源量3135.0×104m3(8495.9×104t),推断资源量1343.5×104m3(3640.8×104t)。本次设计可采储量5340.79×104m3(14473.42×104t)。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规模1000万吨/年,矿山设计服务年限16年(含基建期1.5年),设计损失率2%,回采率98%,不涉及选矿,不涉及综合利用,开采标高+530.37m~+300m。 生态修复评估区面积1.3338平方公里,评估级别一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0.6870平方公里,土地复垦责任面积0.6870平方公里,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平方公里。方案适用期限2025年1月至2029年12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期限2025年1月--2041年12月。矿山共损毁土地68.70hm2,其中已损毁土地面积14.81hm2,拟损毁土地面积55.75hm2,重复损毁土地1.86hm2。复垦旱地27.32hm2、乔木林地24.80hm2、其他林地14.08hm2、农村道路2.50hm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工程总投资9163.79万元;土地复垦静态总投资7428.96万元,复垦单位面积静态投资72090.83元/亩;动态总投资14181.62万元,复垦单位面积动态投资137618.83元/亩。 经专家评审,《方案》符合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的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
评审单位
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评审专家
常钰 李郑营 薛良伟 司百堂 郭东兴 吴荣涛 苏之会
公示结果
通过
方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