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评审结果 20250116 号公告

矿山名称
辉县市龙田煤业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
C4100002018011110145744
开采主矿种
适用期止
2030年04月30日
申请人
辉县市龙田煤业有限公司
方案类型
二合一到期、扩大矿区范围、扩大生产规模
发证机关
河南省
评审日期
2025年04月27日
评审意见
矿区面积13.3855平方公里,开采矿种煤,根据《关于<河南省辉县市龙田煤业有限公司程村矿二1煤层生产勘探报告 (2024年)>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复函》(豫自然资储备字〔2025〕18号),累计查明矿产资源6066.0万吨;保有资源量5163.1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1870.6万吨、控制资源量1183.2万吨、推断资源量2109.3万吨;设计利用储量2629.0万吨;本次设计可采储量2050.6万吨。开采方式地下开采,开采规模80万吨 / 年,矿山设计服务年限18.3年(无基建期),设计损失量578.4万吨,采区回采率78%,原煤入选率100%,综合利用率88%,证载开采标高-350至-475米,本次方案申请开采标高+96.3至-520米。 生态修复评估区面积16.3622平方公里,评估级别一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11.903891平方公里,土地复垦责任面积11.733132平方公里,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面积9.610341平方公里。方案适用期限2025年5月--2030年4月,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期限2025年5月--2051年4月。矿山共损毁土地面积1190.3891公顷,其中已损毁土地面积107.2857公顷,拟损毁土地面积1173.3132公顷,重复损毁土地面积90.2098公顷。复垦水浇地1036.7487公顷,果园9.1673公顷,乔木林地11.1064公顷,其他草地1.1052公顷,商业服务设施用地4.3762公顷,工业用地13.9985公顷,仓储用地3.9699公顷,机关团体用地0.8633公顷,教育用地1.2951公顷,医疗卫生用地2.1583公顷,公园与绿地0.0474公顷,特殊用地0.4454 公顷,公路用地6.5098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8.1046公顷,农村道路18.1527公顷,河流水面28.3989公顷,坑塘水面3.4730公顷,沟渠10.3470公顷,设施农用地13.0455公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工程总投资19469.69万元;土地复垦静态总投资8866.43万元,复垦单位面积静态投资4965.56元/亩;动态总投资15248.12万元,复垦单位面积动态投资8539.57元/亩。 经专家评审,《方案》符合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的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
评审单位
河南省国土空间调查规划院
评审专家
李郑营 陈绍东 常云真 梁坤祥 姜宝良 熊广成 孙丽丽
公示结果
通过
方案报告